
- 索 引 号:XM04100-03-04-2020-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0〕3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0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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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2020年海沧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予正式下达,请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一、重点项目工作计划
2020年海沧区省市区级重点项目共计100项(其中省市级合计75项,区级25项),总投资共计1768.8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共计234.99亿元。
(一)省级重点项目
省级重点项目共26项,总投资1232.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4.38亿元。其中责任项目共9项,总投资234.3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50亿元。
(二)市级重点项目
市级重点项目共70项(含省级21项),总投资1470.8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4.55亿元。其中责任项目共26项(含省级9项),总投资316.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03亿元。
(三)区级重点项目
区级重点项目25项,总投资44.9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84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配合
各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务必主动担责、鼓足干劲、真抓实干,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年度计划,倒排工期,制定月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明确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时跟踪与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成效。
(二)落实用地保障
各相关单位结合项目建设时序,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尽早开展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确保按时提交项目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涉及用地、用林、用海指标的项目,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优先做好保障工作。
(三)加快手续审批
各审批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主动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重点项目简化、加快办理各种手续;同时各责任部门注重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疑难问题及时获得市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四)严格督办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级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考核督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020年度海沧区重点项目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