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沧钟山外口公寓项目建设用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6〕213号)及延期通告(厦海政〔2019〕152号),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将于2020年6月30日届满。经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搬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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