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6-00-2020-023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0〕8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海沧段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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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海沧段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6-0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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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海沧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5202006003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国营厦门市第一农场,具体坐标详见附图,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途为建造城市轨道交通。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东孚街道、新阳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志安,联系电话:0592-6315667

  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高月佳,联系电话:0592-6889369

  (二)实施单位: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珊,联系电话:0592-6319789

  实施单位:厦门新阳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鹏,联系电话:0592-6809308

  特此公告。

  附件: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海沧段项目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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