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沧东屿经营性“招拍挂”1号、2号、3号地块项下零星用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厦海政〔2020〕63号),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期限至2020年7月31日即将届满。经本府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搬迁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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