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6-00-2020-062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0〕18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2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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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12-2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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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9〕26号)及延期通告(厦海政〔2019〕168号)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约期限至2020年11月30日,最后搬迁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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