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6-00-2021-025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1〕7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7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浦銮路工程项目(海沧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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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浦銮路工程项目(海沧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二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5-2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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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浦銮路工程项目(海沧段)城市道路建设需要,本机关于2020年11月30日发布《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浦銮路工程项目(海沧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厦海政〔2020〕165号)、2021年5月14日发布《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浦銮路工程项目(海沧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厦海政〔2021〕65号),现对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根据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编制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4010120200608-1),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集美北片区浦銮路工程项目(海沧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厦海政〔2021〕65号)第一大点项目概况中的(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0468平方米,均为农用地,其中涉及1419.38平方米土地未承包到户,仍为村小组经营管理。”变更为“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0557平方米,均为农用地,其中涉及1419.38平方米土地未承包到户,仍为村小组经营管理。”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5月29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原公告、补充公告其它条款均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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