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6-00-2023-007
  • 备注/文号:厦海政征〔2023〕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2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沈海高速公路厦门段马銮湾片区(前场二路)出入口及连接通道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及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沈海高速公路厦门段马銮湾片区(前场二路)出入口及连接通道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及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2 16:50
分享:

  因沈海高速公路厦门段马銮湾片区(前场二路)出入口及连接通道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位于海沧区东孚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已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和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2年12月22日起公示,截至2023年1月22日征求意见期限届满。

  二、征求意见地点:在征收范围内、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haicang.gov.cn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xm.gov.cn。

  三、征求公众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征求意见期内相关权利人(即厦门伊甸园企业有限公司)共提出异议一份,未收到相关权利人提起的听证申请。对于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异议,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或个人

  异议内容

  采纳情况

  依据或理由

  1

  厦门伊甸园企业有限公司

  认为此次征收对非住宅房屋仅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对该公司存在重大不公平。

  不予采纳

  根据《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第十八条:因城市规划调整确实无法对被征收企业经营性用房实行产权调换的,给予货币补偿。据此,本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补偿方式,具有依据。

  2

  认为因无法采用用地及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而导致该公司无法在原有的产业项目上继续发展,要求提供关于改变余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性质的政策支持。

  不予采纳

  厦门伊甸园企业有限公司所述问题,不属于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内容范畴。

  3

  关于货币补偿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问题

  不予采纳

  经查,这些补偿事项在本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已有相应规定。厦门伊甸园企业有限公司所述问题为如何具体补偿的事宜。征收部门将在今后征收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