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6-00-2023-019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3〕4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7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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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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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23年海沧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予正式下达,请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一、重点项目工作计划

  2023年海沧区省市区级重点项目共计107项,总投资共计1495.8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共计244.22亿元。

  (一)省级重点项目

  省级重点项目共27项,总投资598.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0.35亿元。其中责任项目共16项,年度计划投资47.5亿元。

  (二)市级重点项目

  市级重点项目共76项(含省级27项),总投资1426.6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8.63亿元。其中责任项目共42项(含省级16项),年度计划投资67.2亿元。

  (三)区级重点项目

  拟列入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共计31项,总投资69.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59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务必鼓足干劲、真抓实干,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和年度投资计划,倒排工期形成月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制定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并及时跟踪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成效。

  (二)做好服务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时序,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尽早开展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确保按时提交项目用地;涉及用地、用林、用海指标的,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优先做好保障。各审批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主动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重点项目手续的加快办理创造条件;同时,各责任部门要注重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疑难问题及时获得市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三)严格督办考核

  各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级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考核督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023年度海沧区重点项目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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