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6-00-2024-023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4〕7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4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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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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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海沧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予正式下达,请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一、重点项目工作计划

  2024年海沧区省市区级重点项目共计119项,总投资共计1218.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共计211.26亿元。

  (一)省市级重点项目

  省市级重点项目共107项(含省级29项),总投资1199.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5.98亿元。其中市重点责任项目共78项(含省级21项),年度计划投资77.02亿元。

  (二)区级重点项目

  区级重点项目12项,总投资19.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8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务必落实责任、真抓实干,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和年度投资计划,细化项目月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时跟踪与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成效。

  (二)强化服务保障

  各街道办、区征收部门要结合项目时序,成立工作专班,早开展征收工作,确保按时提交用地;涉及用地、用林、用海指标的,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优先做好保障。财政、金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政银企对接,拓宽投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各审批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主动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重点项目手续的加快办理创造条件;同时各责任部门注重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疑难问题及时获得市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三)严格督办考核

  各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考核督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024年度海沧区重点项目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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