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5-06-2018-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8〕5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11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8年海沧区人民政府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工作计划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ISO办各成员单位:
《2018年海沧区人民政府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联系人:康婉玲,联系电话:15859225772;陈婷,联系电话:13599520137)
2018年海沧区人民政府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工作计划
为确保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稳定有效运行,根据海沧区2018年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前期工作(1-4月)
(一)制定培训计划
各部门收集汇总2018年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培训计划并及时传递反馈ISO办。(责任单位:各部门)
制定海沧区人民政府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2018年培训计划》。(责任单位:ISO办)
(二)确定环境因素
ISO办组织各部门内审员对更新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确定2018年度《海沧区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牵头单位:ISO办;责任单位:各部门)
(三)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各部门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市对区专项考核要求及年度中心工作制定2018年环境目标指标报送ISO办整理汇总;ISO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修订形成《2018年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牵头单位:ISO办;责任单位:各部门)
(四)修订体系文件
根据2018年工作职责调整,对管理手册以及程序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ISO办。(责任单位:各部门)
ISO办做好体系文件更新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订完成经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审批同意后,印发各部门。(责任单位:ISO办)
二、日常运行保持
(一)填报监测与测量登记表
每季度末,部门内审员根据该季度本部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填写监测与测量登记表,按时反馈至ISO办。(责任单位:各部门)
ISO办汇总体系整体运行情况,对相关部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ISO办)
(二)更新法律法规(合规性义务)
每季度,ISO办将新增法律法规发送各部门;各部门及时将日常工作中获得的法律法规反馈给ISO办。(牵头单位:ISO办;责任单位:各部门)
(三)实施培训
各部门、ISO办负责根据2018年培训计划组织召开相关培训,并分别做好记录。(责任单位:各部门、ISO办)
(四)体系运行记录
各部门根据职责、适用程序文件及相关三阶文件要求开展本部门与环境相关工作,做好记录并反馈给ISO办。(责任单位:各部门、ISO办)
三、年底审核(9-11月)
(一)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工作小组负责实施。ISO办组织内审培训,制定内审计划,各部门内审员组成审核小组交叉审核,发现不符合项及时予以纠正。(责任单位:各部门、ISO办)
(二)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组织召开管理评审会议,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对本部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会议对体系运行整体状态进行全面评判,并对环境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责任单位:各部门、ISO办)
(三)迎接监督审核
年底,由ISO办牵头、各部门配合,做好迎接外部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工作。(责任单位:ISO办、各部门)
附件:2018年海沧区人民政府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