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11-05-2012-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2〕2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22
- 内容概述: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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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2010-2011年度,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表彰先进,鼓励典型,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区建设局等8个单位“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优秀单位”;授予区经贸局等12个单位为“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达标单位”;授予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等21个单位“2010-2011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授予颜毅林等60名同志“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今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促进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区“三新”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海沧区2010-2011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名单及海沧区2010-2011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