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15-00-2015-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5〕9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6-12
- 内容概述:关于清理整治大兔屿(含乌鸦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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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整治大兔屿(含乌鸦屿)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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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无居民海岛的管理,保护海岛生态、打造滨海旅游新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之规定,决定对大兔屿(含乌鸦屿)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大兔屿(含乌鸦屿)海岸线以上的陆域。
二、清理整治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
三、上述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停止一切利用活动,并持相关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向嵩屿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其他处理。
地址:海沧区嵩屿路116号
联系人:小邱,联系电话:6583228,13859967778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上述范围内抢种种植物、抢养养殖物、抢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违者将依法处理。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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