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5-00-2016-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6〕23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28
  •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做好H7N9流感防控工作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关于进一步做好H7N9流感防控工作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28 10:31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防控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522号),为预防和控制人感染H7N9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决定自201711日起暂停城区各类活禽交易。恢复活禽交易日期由区政府另行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61228

附件: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