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0日起纳入《管理办法》实施区域为以下10个小区:
上述区域自公告之日起纳入《管理办法》管理,对违反该《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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