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8-00-2017-008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7〕13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08
  • 内容概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和日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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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和日期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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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规定 要求 ,海沧区第一批纳入《管理办法》 实施区域及时间 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通告 如下:

  2017年9月10日起纳入《管理办法》实施区域为以下10个小区:

 

  上述区域自公告之日起纳入《管理办法》管理,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7年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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