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8-00-2018-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8〕13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0
  • 内容概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和日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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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和日期的通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9-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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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海沧区第二批纳入《管理办法》的实施区域及时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通告如下:

  2018 年9 月30 日起纳入《管理办法》实施区域为我区除行政村(含村改居)管辖区域外所有区域,自实施之日起纳入《管理办法》管理,对违反该《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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