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5-06-2023-007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3〕7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2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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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沧区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海沧区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下称《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1〕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23〕8 号)精神,加快推进海沧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海沧气象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记嘱托、践行使命、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为海沧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提供有力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气象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核心能力明显增强,现代气象治理体系更加规范有序,在厦门建设气象高质量发展试点中作示范,“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效益更加显著,更好地服务保障海沧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
到2035年,建成“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气象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县级先进水平,以智慧气象为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为海沧成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排头兵、国际化海湾城区的样板、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提供强有力气象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合力。围绕预报的“早”“精”“准”要求,聚焦海洋、环境、交通、农业、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强化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加强具有国内自主产权的数值预报模式产品应用,提升智能网格三维全要素的短时临近预报、靶向精准预警能力。聚焦重点服务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开展新型探测资料融合应用及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2.完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聚焦“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服务需求,统一规划全区气象监测网的建设。围绕港口、航运、农业、生态、旅游等发展需要,完善大气垂直观测网、能见度监测网和环境气象监测设施,构建立体高效协同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提升气象监测装备保障能力,推进气象监测装备的自动化、智能化和迭代更新,实现每个村(社区)两公里边界范围内至少有一个关联的气象自动站,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加强气象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和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海沧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
3.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提升改造气象业务平台,实现智慧集约、数字高效。建立全时效、无缝隙精准预报体系,实现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精准到村(社区)天气,提前1小时精准预警局地强天气。强化快速同化更新数值模式及基于智能网格预报和高分辨率数值模式产品解释应用的数智预报技术应用,推进精细到村(社区)的精细化客观网格预报预警。强化雷达、卫星、自动站等多源资料融合应用,开展多源资料融合的强对流初生、海雾智能识别告警技术研究。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4.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发展,完善“网格实况/智能网格预报+气象服务”业务体系。完善海沧气象服务体系,推进气象数据可视化、数字预警智能传播等技术应用,开展基于场景、基于风险、基于影响的智能感知气象服务。推动多灾种的天气综合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完善气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行业的服务需求对接机制,开发面向城市交通、港口、航运、体育、旅游、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重点行业的服务产品,推进“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海沧生态环境局、区文旅局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进一步压实区、街两级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机制,完善“1262”城乡精细化气象预警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推进“网格+气象”基层气象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区综治中心
6.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基于“云+端”一体化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强化多源观测资料在监测预警中的融合应用,实现分钟级和百米级的降水临近预报一张图、强对流天气识别一张表、面向网格化单元的靶向预警一张网。完善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影响风险预报,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气象灾害鉴定评估。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
7.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用,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完善手机短信、应急广播体系、社区网格体系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同步推进各新型信息发布渠道的靶向发布。区融媒体中心各媒介平台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配合及时、准确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蔡尖尾山气象科普阵地优势,深化气象科普进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感知公众气象科普需求,构建气象科普研学新模式,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能力。强化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融媒体中心
8.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强化市区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持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作业和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海沧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海沧生态环境局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9.提升“数字气象”保障水平。深化数字气象在风险管控、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生产消费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气象信息融入海沧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及区融媒体中心宣传媒介平台,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推进基础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开展“数字气象”小镇试点建设,服务数字政府、数字乡村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完善保障城市能源供给、防洪排涝、交通出行、旅游会展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推动“气象+”在交通物流、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做引领示范,开展高品质气象保障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气象局、区综治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10.提升交通气象保障水平。强化现代化交通枢纽气象保障,加强交通精细化高影响天气预警指标研究,推进以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桥隧、重要枢纽为重点的城市综合交通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服务。提升智慧港口、海洋文旅、海上搜救、临港工业、海上重点工程等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强化国际航运中心多式联运气象保障能力,加强海洋气象观测资料融合应用,提升远洋气象导航能力,打造“丝路海运”气象保障服务示范窗口。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公路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应急局
11.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强化农业农村和气象部门合作,开展分区域、分时段、分影响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风险动态评估。加强乡村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气象服务,提升春耕、秋收气象服务水平,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基于位置、关键农时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
12.提升文体旅游气象保障水平。深化全域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气象保障,加强文体旅游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研发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开展以“微气候+”为核心的康养微气候资源监测与动态融合分析,推进微气候特色康养和服务创新,深化“清新福建·气候福地”品牌建设。加强重大体育赛事精细化气象服务保障。开展特色乡村、滨海旅游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气象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
13.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水平。加强气候承载力评估,开展气候变化对海沧区域影响的监测和评价,加强气候环境的动态跟踪研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突发事件气象保障服务,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围绕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修复需求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需要,加强生态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服务。探索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推进“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标志推荐认证工作。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气象局、海沧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区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海沧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海沧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定期研究高质量发展建设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二)加强统筹规划
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全区气象观测网络,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实现气象监测的共建共享共治。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应急局、海沧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海沧公路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
(三)加强资金保障
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大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项目及运行维持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
(四)加强人才培养
鼓励支持气象人才申报省、市、区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将气象纳入区级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支持将气象部门教育培训纳入区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支持气象部门与地方干部之间的相互交流。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气象局
(五)加强法治建设
落实好《气象法》《福建省气象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将防雷安全等气象领域执法检查事项纳入联合检查。强化气象标准的应用,构建气象“数字监管”业务体系。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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