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1-04-2014-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4〕10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16
  •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撤销海沧村民委员会设立海沧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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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同意撤销海沧村民委员会设立海沧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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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街道办事处: 

  你办《关于撤销海沧村民委员会设立海沧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厦海海街办〔201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海沧村民委员会设立海沧社区居民委员会。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关于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按法定程序组织好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做好建章立制,保障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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