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闽委办〔2013〕3号)精神,鉴于海沧区地税局公共服务事项已于2017年3月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撤销“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分中心”。区地税局应严格按照省、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持续做好规范事项进驻及办理等相关事宜。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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