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4-03-2014-027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4〕154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0-11
  • 内容概述:关于洪艺珍等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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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艺珍等任职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0-1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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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厦海委干〔2014127号文通知:

  因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在试用期间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决定正式任命:

  洪艺珍为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38月算起;

  刘达任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37月算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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