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2-01-2022-020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2〕74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1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叶伟昭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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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叶伟昭任职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3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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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接厦海委干〔2022〕60号文通知:

  因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在试用期间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决定正式任命:

  叶伟昭为海沧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3月算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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