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2-01-2023-004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3〕1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刘俊杰任职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刘俊杰任职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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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接厦海委干〔2023〕13号文通知:
因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在试用期间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决定正式任命:
刘俊杰任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算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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