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4-01-2010-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0〕5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7-20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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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沧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0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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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农(林)场: 

  现将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制订的《海沧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分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海沧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的通知》(国土资〔2010〕95号文)和《厦门市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工作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在已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强降雨地质灾害表现、气象预报等因素,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再排查,排查范围为各镇(街)、农(林)场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 

  (二)通过排查,全面查明全区地质灾害隐患(包括已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隐患,也包括未发现开裂、变形,但地形地质条件差、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灾害隐患),详细记录地质灾害隐患的位置、范围和受威胁情况,逐个落实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危险性大的及时处置。 

  二、排查工作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 

  (一)排查工作以镇(街)、农(林)场为单位,在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主要采取基层组织自查、报告和地质勘查单位指导核查的方式进行。 

  区级排查工作组:由海沧国土房产分局会同建设、经贸、农林水、交通、铁路、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辖区内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学校、医院和集市等人员集中地的隐患排查。重要交通干线隐患排查由经贸局牵头,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隐患排查由区建设局牵头,重要水利工程隐患排查由区农林水利局牵头,学校隐患排查由区教育局牵头,医院、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隐患排查由海沧国土房产分局牵头。 

  镇(街)、农(林)场排查工作组:由镇(街)、农(林)场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所、村(居)干部、村(居)防灾责任人、国土资源村级协管员组成,负责本镇(街)、农(林)场辖区的排查工作,逐村(社区)逐户实地排查。 

  (二)由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第3分队负责指导、帮助海沧区开展排查、核查工作。 

  排查工作组和地勘单位技术指导小分队要通过当地媒体,公布负责人通讯联络方式,接受群众报灾和咨询。 

  (三)镇(街)、农(林)场排查工作组要根据逐村(社区)逐户的排查结果,制定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统一登记造册,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及海沧国土房产分局。 

  三、排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7月1日至年7月12日)。区政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具体再排查工作方案,组建区、镇(街)、农(林)场二级再排查工作小组,开展业务培训。 

  (二)排查实施阶段(2010年7月12日至8月20日)。各镇(街)、农(林)场按要求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在8月20日前将排查工作成果报送区人民政府及海沧国土房产分局。 

  (三)落实防灾措施和汇总上报阶段(2010年8月21日至8月31日)。按照排查确定的隐患和防灾措施,督促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范措施。海沧国土房产分局负责对各镇(街)、农(林)场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成果进行复核并上报市国土房产局。 

  四、排查工作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海沧区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国土资源、农林水、经贸、民政、建设、交通、铁路、教育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会议由海沧国土房产分局牵头召集,负责研究部署全区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排查,协调、解决排查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办公。 

  各镇(街)、农(林)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组织领导开展本镇(街)、农(林)场排查工作。 

  (二)加强排查工作技术指导。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第3分队)负责全区排查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加强部门间的配合联动。国土房产、经贸、农林水、民政、建设、交通、教育、铁路等部门(单位)要加强配合协调和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镇(街)、农(林)场及其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本次紧急排查工作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排查行动。 

  海沧区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邱武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福杨(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副局长) 

  林国良(区经贸局副局长) 

  黄志华(区建设局副局长)     

  陈耀辉(区教育局副局长) 

  郭海清(区民政局副调研员) 

  林振强(区委农办副主任、区农林水利局调研员) 

  杨建良(东孚镇副镇长) 

  蔡德进(海沧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海建(新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晋安(第一农场保卫科员) 

  林坚送(海沧农场场长) 

  詹桂汶(天竺山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副局长陈福杨兼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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