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9-00-2020-005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0〕17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1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环湾大道(灌新路-外湾东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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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环湾大道(灌新路-外湾东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12-1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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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马銮湾新城环湾大道(灌新路-外湾东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11202001018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东孚街道贞岱村,具体坐标详见附图,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马銮湾新城环湾大道(灌新路-外湾东路段)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东孚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志安,联系电话:0592-6315667

  (二)实施单位: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珊,联系电话:0592-6319789

  特此公告。

  附件:马銮湾新城环湾大道(灌新路-外湾东路段)工程项

  目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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