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7-00-2022-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2〕80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0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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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海沧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沧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四五”时期,是海沧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厦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着力构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服务群众、多办实事,千方百计破解群众的健身难题,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推动新时代海沧区全民健身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助力体育强区、健康海沧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体育强区、健康海沧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推动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便捷可达,体育健身组织蓬勃发展,体育赛事活动形式多样,科学健身指导专业规范,体育公共服务智慧便捷,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实现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区常住人口的45%以上,人民群众体质和健康水平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92.5%。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和城区社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全民健身活动遍布城乡,全民健身运动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海沧区每万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23人以上。力争提前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民健身的主要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更具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
1.发展身边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体育局关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等配套出台的相关发展规划及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构建有党建、有场地、有活动、有经费、有服务的发展新格局。建设各种类型的正式和非正式(草根)的基层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整合现有体育健身组织资源,逐步形成以体育总会为龙头引领,以单项体育协会、各类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站点、健身团队等为骨干,以基层社区体育健身团队、草根组织、网络组织等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为支撑,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体系。推进我区“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街道“1+1+N”(1个单项体育协会、1个人群协会、N个健身团队)社会组织建设。实现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全覆盖,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农民体育协会向乡村(社区)延伸。
2.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区体育行政部门履行对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监管体制,依法维护广大居民参与全民健身的合法权益。加大政府购买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服务和扶持力度,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开展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加强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治理,优化全民健身工作环境,建立基层全民健身社会组织间帮扶机制,促进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向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品牌化发展。
3.完善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建设。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区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建设,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评选等系列活动。鼓励优秀运动员、体育教师、教练员、体育达人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人员,利用掌握体育运动技能的优势和专业知识,经培训获得等级证书后提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二)建设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
1.跳出“场馆思维”,创新全民健身空间载体。建设体育健身元素突出、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兼具生态环境和休闲娱乐等功能的体育公园,建设户外运动营地、登山道、徒步道、骑行道等多样化的新载体。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编制和实施健身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持续完善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重点建设智慧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场地、社会足球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亲民便民的全民健身设施。到2025年,全区建成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1个,新建或改扩建智慧体育公园不少于2个;全面改造升级农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15分钟健身圈”建设,构建城区社区“10分钟健身圈”。按照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区的有关标准,推广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加快体育场馆设施智慧化、智能化建设。发挥我区自然资源禀赋优势,依托海沧体育中心、海沧湾公园、海沧湖绿道、蔡尖尾山“天语”气象站、天竺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公共体育休闲场所建设与城区功能相融合的城区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区、街道联动,互联互通。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户外运动营地、老旧厂房改造体育设施、老旧小区体育空间更新等建设。体育设施同步融入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规划。
2.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评估督导,全面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服务适老化、适幼化程度,拓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学校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现有场地综合利用率,到2025年,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率达100%。鼓励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商业性体育场馆、健身俱乐部、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开展公益性开放。同时,建立全民健身和体育场馆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开放预约与信息登记制度,确保进出公共体育场馆人员可追溯。推广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管理服务新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各街道
(三)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
1.打造品牌健身赛事。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系列赛事活动,构建项目全面、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规模不等、各具特色覆盖全体居民的“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提高居民体育健身的参与度。开展“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村)一赛事” 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创建活动;支持举办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不断丰富传统体育赛事体系。继续组织好天竺山徒步大会等系列体育赛事品牌,扩大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打造赛事地域标签、城区名片,进一步突出品牌特色、提升办赛水平。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到2025年,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年均次数不少于100次。支持举办各种人群(家庭亲子、青少年、职工、老年人等)赛事活动,形成辐射联动。建立健全赛事活动安全应急、监管和服务机制,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开展社区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以街道、社区(村)为单位,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举办“社区运动会”,进行健身技能交流展示;发挥社区赛事活动的健身功能、交际功能、娱乐功能,促进邻里和睦,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的大众化、常态化、多样化,同时适应疫情常态化,大力推广居家健身,鼓励举办喜闻乐见、互动感强、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
3.推广特色健身项目。依托闽南传统体育文化、农耕文化和道家养生文化等创意文化品牌,加大五祖拳、舞龙、大鼓凉伞、太极养生杖、五禽戏、健身气功、健身球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发展。鼓励农村利用闲暇时间、传统节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结合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创新组织适合农民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民宗局,团区委,各街道
(四)提供更加优质的科学健身指导
1.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等级结构,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引导各类体育健身组织会员、健身俱乐部教练、体育教师、体校教练员、体育达人等各类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发展,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创建社会体育指导驿站,建设党建中心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站;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予以表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
2.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质量。建立区、街道两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覆盖率,加强体医融合的体质测试点建设提升,推广个人健康档案和运动处方服务,到2025年,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不低于92.5%。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运动项目业余等级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开展科学健身的线下指导与线上指导相结合模式,推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形成的简便易行、科学有效、易于推广的居家健身方法,丰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科学健身方法的选择,促进人人掌握科学健身的技能。通过电视台、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组织编写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传播科学健身方法,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和科学健身水平。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委文明办,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
(五)促进更加全面的人群参与健身
推动青少年、职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建设健身设施,配备健身器材,培养体育骨干,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全面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体教融合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保障,制定青少年体育发展保障标准。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贯彻落实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指导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普及和体育干预。继续推广阳光体育运动、足球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推行大课间活动,开展校园体育活动,举办系列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实施面向人人、覆盖全区的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和体育素养评价。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研究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的准入标准,举办“体育夏(冬)令营”活动。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完善体育设施的适老化功能,丰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充分发挥妇女在全民健身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妇女加入各类健身组织,开展各类妇女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各街道
(六)宣扬更加自信的全民健身文化
1.讲好全民健身故事。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社会宣传、教育服务、文化惠民、科技普及、体育健身、移风易俗等服务,打通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最后一公里”。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的示范效应,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精炼文案,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作用,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传递全民健身正能量。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鼓励创作体育视频、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
2.推动体育对外交流。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策划重大外宣议题,服务海沧区对外工作,拓展对外体育交流。围绕体育交流发展目标,积极推动台湾民众来海沧交流,加强全民健身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冬夏令营和研学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加强跨区域合作,充分利用闽南三角区域合作及海峡两岸民间交流合作机会,推动全民健身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委台港澳办,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各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区委、区政府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把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将重点工程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和考核。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经费保障
坚持全民健身经费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原则。落实和优化相关政策,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全民健身事业。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支出比例。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各街道
(三)政策保障
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保障居民平等享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权益。研究制订《海沧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依法治体,确保全民健身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盘活城区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各街道
(四)人才保障
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其它领域人才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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