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2-03-2010-017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0〕7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0-10-12
- 内容概述:关于表彰2009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镇(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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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孚镇政府、海沧街道办事处、新阳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2008〕41号)和《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民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意见》(厦海政办〔2009〕110号)文件精神,在各镇(街)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区政府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10年4月—5月对海沧街道办事处、东孚镇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2009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三个镇(街)总分达到优秀等级分值,且四项A级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比例,经区督导评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请区政府批准,确认东孚镇政府、海沧街道办事处、新阳街道办事处为2009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镇(街),并由区政府授予牌匾,颁发奖金。
希望各镇(街)再接再厉,总结经验,根据区督导室下发的《督导评估反馈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做好巩固提高工作,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和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为创建“教育强区”而努力奋斗。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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