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农(林)场,各有关单位: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因磨损严重,按有关规定,重新刻制新的“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铜质圆形印章一枚,并在发文之日起启用。“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旧印章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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