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0-07-2011-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1〕6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5-30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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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0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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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机关效能建设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海沧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实际行动,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务实高效、加快发展”的要求,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为主题,以严格机关管理、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能、落实服务承诺、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使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一)加强效能督查,优化发展环境

  1.明确督查重点。要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到工作前沿去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督促效能工作落实,监督问题整改,提升效能建设水平。一是要着力治庸治懒,重点督查因庸懒而造成效率低下、延误工作进度、影响建设发展的行为。二是要服务中心工作,重点督查财政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进度、安全、效能、廉洁情况。三是要关注民生热点,重点督查强农惠农、低保、扶贫、救济等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四是要优化发展环境,重点督查涉企惠企政策执行及扶持奖励资金到位情况。五是要加强明察暗访,在原有“两查一通报”的基础上将明察暗访延伸到安全生产、防火防汛、文明创建等一线领域。

  2.创新督查方式。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否定报备、岗位责任、效能考评等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明确一把手是贯彻落实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增强执行制度、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以岗位责任制规范岗位职责权限,以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以责任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加强督查员队伍建设,向社会公开招聘热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高素质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二是抓紧制定《海沧区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范效能建设责任追究。三是开展《海沧区关于促进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试点开展国企效能监察,充分发挥国企纪委、监察室的作用,强化国企效能监察,认真解决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效能问题,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

  3.推进政务中心建设。认真总结其他地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经验与不足,借助厦门大学科研优势,下大力气推进政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一是以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为重点,要求各窗口单位充分授权,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并联审批制度,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二是配强“窗口”工作人员,推行领导带班服务,确保“窗口”真正能办事、真办事、办成事。单位内部要加强对“窗口”的管理和督促检查。三是要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显眼处设置宣传栏,公开投诉中心电话以及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信息上网公开,着重抓好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保障性住房、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做好重大决策部署的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及计划规划、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扩大政策的知晓率,不断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规范权力、服务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2.推进权力公开运行。要大力实施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坚决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深化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将经区法制办审查通过的所有行政权力项目、依据、办理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救济渠道及办理结果等内容,进行统一公开。推进执法标准、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形式的研究,逐步实现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上网公开。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设网上电子监察、公开服务、审批业务和系统管理四大平台,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服务项目进行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及在线办理,发挥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信息服务功能。按照市级安排部署,适时启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逐步扩大电子监察范围,建设电子监察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全区办事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便民业务的办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等实时监控和在线监督,促进行政效能提升。

  (三)推行绩效评估,实现政府管理创新

  1.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本区实际,认真研究科学制定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力争使绩效评估成为衡量政府及其部门各项工作的重要指标。突出政府职能转变,突出加强服务和科学发展,力争指标体系能够全面、较好体现公共部门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既体现政绩,又体现责任,使指标体系在绩效管理中更好地发挥导向作用。

  2.加大评估力度。要加大绩效评估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指标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察访核验三者相结合的评估体系,实行区察访核验扣分与鼓励各部门、镇(街)自查加分并行,加大群众评议在机关工作、服务和作风评议中的权重,使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状况和业绩。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效能建设成效的最高标准,对群众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3.强化结果运用。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绩效评估结果与行政问责、评先评优、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并与年度绩效管理奖挂钩。对好的事例、好的现象予以表扬推动,对发现的问题,如虚报浮夸、急功近利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把绩效评估作为加强管理、推动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创先争优。

  (四)抓好投诉办理,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

  1.提高办理质量。加大自办力度,对影响发展环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组织人员直接办理、限时办结,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不断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建立投诉件办理结果回访制度,每一季度要组织一次投诉件办理结果的回访工作。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投诉件,要深入调查,重新办理,给投诉人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2.严格责任追究。对调查属实的投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解决;涉及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采取电话、约谈等方式回访投诉人,抽查各单位效能投诉反馈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予以机关效能建设检查考核扣分,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及分管领导的效能过错责任。

  3.完善投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与完善“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诉的主体、程序、范围,畅通投诉渠道,着力解决各级机关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诉处理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监督权威。

  三、几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承担机关效能建设第一责任,把效能建设作为总揽全局、指导工作、推进落实的重要抓手,不断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效能工作有序开展。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使人人身上有任务、有压力、有动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努力创新特色,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既要完成上级统一部署,又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要在拓展效能监察活动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形成新的思路和新的运作机制,在培育亮点上下功夫、出实招、求长效,努力形成部门特色、岗位特色。

  (三)加强统筹安排,推动工作开展。要把效能建设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内部制度建设、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扎实有序地加以推进。要将内强干部素质、外树机关形象和强化约束机制融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之中,全面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水平,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区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积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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