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3-05-2014-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4〕184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2-31
- 内容概述:关于表彰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和落实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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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和落实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和落实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受表彰名单如下:
颜进南(区委办)
余昌伦(区府办)
黄凡(区委组织部)
刘俊杰 罗福文(区经贸局)
郭瑞鸣 蒋丽慧(区建设局)
沈立锰(区发改局)
王都成(区效能办)
方斌 罗龑龑(区财政局)
祝益庄 黄学东(区统计局)
苗如意 方朝晖 王炳清程宏军(区农林水利局)
方启 黄崇武(区卫生局)
唐树屏(区安监局)
刘吉 胡奕福(区城管执法局)
许其三(区公安分局)
杨建民(海沧街道)
刘振寰(新阳街道)
陈志辉 蒋昌瑞(东孚镇)
洪志军 陈明伟(海沧国土房产分局)
陈力(海沧规划分局)
林雪松 冯卫国 苏德财(区环委办)
李小桦 朱耀华 王绍鹏(海沧环保分局)
蒋锦华 徐德胜(环境监察大队)
林福量(海沧交警大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先进的示范作用,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及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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