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3-02-2017-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7〕5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5-03
- 内容概述:关于聘请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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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管委会、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聘请下列律师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
王 平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李朝晖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郭士功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台籍律师
黄加丹 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
邱晓能 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
张 靖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刘 璇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杨 瑜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
张双志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团队优势,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建立专业法律顾问挂钩联系制度,具体如下:
征地拆迁:张双志、张靖、邱晓能
招商引资:刘璇、黄加丹、郭士功
涉台事务:王平、郭士功
三农问题:邱晓能、张双志、杨瑜
工程建设;杨瑜、李朝晖、张双志
劳资纠纷:黄加丹、杨瑜
企业发展:王平、黄加丹
财政金融:黄加丹、邱晓能、李朝晖
海事商事:王平、刘璇、李朝晖
行政事务:张靖、刘璇、张双志
本届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期5年,自2017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方式,依据《海沧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厦海委办〔2016〕73号)及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执行,日常联络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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