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3-02-2017-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7〕5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5-03
  • 内容概述:关于聘请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关于聘请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03 11:08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管委会、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聘请下列律师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

  王  平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李朝晖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郭士功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台籍律师

  黄加丹  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

  邱晓能  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

  张  靖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刘  璇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杨  瑜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

  张双志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团队优势,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建立专业法律顾问挂钩联系制度,具体如下:

  征地拆迁:张双志、张靖、邱晓能

  招商引资:刘璇、黄加丹、郭士功

  涉台事务:王平、郭士功

  三农问题:邱晓能、张双志、杨瑜

  工程建设;杨瑜、李朝晖、张双志

  劳资纠纷:黄加丹、杨瑜

  企业发展:王平、黄加丹

  财政金融:黄加丹、邱晓能、李朝晖

  海事商事:王平、刘璇、李朝晖

  行政事务:张靖、刘璇、张双志

  本届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期5年,自2017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方式,依据《海沧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厦海委办〔2016〕73号)及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执行,日常联络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

附件: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