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3-04-2020-060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0〕16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7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恢复邱清照宅等10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恢复邱清照宅等10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11-2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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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恢复邱清照宅等10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请按照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邱清照宅等10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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