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3-04-2021-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1〕4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2
  • 内容概述:新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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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新阳街道办事处: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4-0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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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阳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兴旺和一农社区拆分增设新社区的请示》(厦海新街办〔2021〕6号)文件收悉。根据社区建设发展实际,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经3月18日区委常委会议和3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拆分兴旺社区居委会,增设海沧区新阳街道翁厝社区居委会;同意拆分一农社区居委会,增设海沧区新阳街道孚中央社区居委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翁厝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阳大桥,西至霞美路,北至霞光北路、霞阳南路,南至翁角路,含世贸华玺,融侨官邸,海沧万科城一、二、三、四、五期,宏鼎国际等8个小区。

  翁厝社区办公场所设在海沧区霞光东里325号。

  拆分后的兴旺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霞美路,西至新景路,南至蔡尖尾山,北至新垵北路,含兴旺广场、名仕阁、金茗花园、正顺花园、SOHO百和仕国际5个小区。

  社区办公场所不变,仍设在海沧区新光路302号。

  二、孚中央社区管辖范围:东至东孚南路,西至山边洪东路,南至后祥路,北至东孚西二路、一农路。含佳隆花园,尚书房,新阳居住区一期、二期,海西轻公寓等5个小区。

  孚中央社区办公场所设在海沧区孚莲一里193号。

  拆分后的一农社区管辖范围:山边洪东路以西原属一农社区管辖范围。含湖头村、山边洪村、下陈村、孚中央4个作业区。

  社区办公场所不变,仍设在海沧区湖头村108号。

  接文后,请认真组织各项工作落实,尽快设立社区居委会,维护社会稳定。

  此复。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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