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03-04-2021-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1〕4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2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海沧街道临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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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海沧街道临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4-0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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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沧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在临港新城片区成立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厦海海街办〔2021〕5号)文件收悉。根据社区建设发展实际,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经3月18日区委常委会议和3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海沧区海沧街道临港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事项如下:

  临港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南海路,西至石岑社,南至角嵩路,北至马青路,含临港新城一期、二期,海投自贸城,招商1872,海投自贸天际,海投自贸国际,保障性住房雍厝公寓等7个小区。

  临港社区办公场所设在海沧区慈济一里101-2号。

  接文后,请认真组织各项工作落实,尽快设立社区居委会,维护社会稳定。

  此复。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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