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3-04-2023-004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3〕12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8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嵩屿街道海湖社区和海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嵩屿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新增两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厦海嵩街办〔2023〕9号)文件收悉。根据社区建设发展实际,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经研究,同意增设海沧区嵩屿街道海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海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新增的社区
(一)海湖社区服务范围:东至海沧湖岸线,西至兴港路,南至角嵩路,北至滨湖路。包括天源A区、天源B区、中骏天峰、禹州尊海等4个居住小区及正元新都汇。
海湖社区办公场所设在海沧区滨湖一里220号。
(二)海湾社区服务范围:东至西海域,西至海沧湖岸线(含海沧湖),南至海沧湖岸线,北至滨湖北路、沿滨湖路至长屿路。包括1号公馆、海岸公馆、建发缦云、璞瑞小区等4个居住小区及泰地海西。
海湾社区办公场所设在海沧区海沧大道883号。
二、拆分后的社区
(一)海发社区服务范围:东至海沧湖岸线,西至兴港路,北至钟林路、海林路,南至滨湖路。包括天湖城、天成、天御、广场湖畔、华澳花园、锦辉花园、兴东花园等7个居住小区。
海发社区办公场所不变,仍设在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
(二)未来海岸社区服务范围:东至西海域,西至兴港路,北至水云湾小区,南至嵩屿中路。包括浪琴湾、鹭景湾、碧海湾、蓝月湾一期、蓝月湾二期等5个居住小区。
未来海岸社区办公场所不变,仍设在海沧区嵩屿北二里340号。
(三)海虹社区服务范围:东至沧林东三路、沿滨湖东路至西海域,西至滨湖路,南至长屿路,北至沧林东路。包括旭日海湾、海岸一号、绿苑海景、鼓浪花园、绿苑商城、新宝成、绿苑等7个居住小区。
海虹社区办公场所不变,仍设在海沧区沧湖东一里97号。
(四)海林社区服务范围:东至海裕路、沿滨湖北路至滨湖路,西至钟林路、海林路,南至滨湖北路,北至沧林路。包括隆辉花园、新旺府、信海花园、新华园、银都花园、都市恬园、祥庆花园、天籁、鑫荣苑、文圃花园、文轩花园、亚太广场、东方名园、银河花园、星河花园、湖景华庭、王子广场、贤文小区等18个居住小区。
海林社区办公场所不变,仍设在海沧区海富路131号。
(五)东屿社区服务范围:西至兴港路,东至西海域,北至角嵩路、沿湖岸南三路、湖岸南路至角嵩路,南至浪琴湾小区。包括水云湾、新月湾等2个居住小区。
东屿社区办公场所不变,仍设在海沧区嵩屿北三里74号。
接文后,请认真组织各项工作落实,尽快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
此复。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