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18-01-01-2022-004
  • 备注/文号:厦海应急〔2022〕2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1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海沧区石峰岩路61-8号芦澳路隧道斜井拌合站6·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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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关于 海沧区石峰岩路61-8号芦澳路隧道斜井拌合站6·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报告
来源: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0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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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2年6月22日下午,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在厦门**机械有限公司召开“6·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评估会,现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应急局吴祖斌局长为组长的海沧区石峰岩路61-8号芦澳路隧道斜井拌合站6·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应急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总工会、海沧公安分局、嵩屿街道办等,并邀请区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参加,全面加强对事故整改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领导,切实以有效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严肃认真的开展评估工作。

  二、强化前期准备

  评估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市安委办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评估方法和步骤进行了深入分析,特别是对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加强了研究探讨,为有效组织现场评估奠定基础。

  三、确保评估实效

  评估小组组织召开评估现场会,听取事故发生单位关于整改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深入事发现场检查事故预防工作,充分采纳评估小组各成员单位提出具体的评估意见,最终形成评估报告。

  附件:厦门**机械有限公司“6·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案

  事后工作评估报告

  

                                                               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海沧区石峰岩路61-8号芦澳路隧道斜井拌合站6·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1年6月3日10时57分许,位于海沧区石峰岩61-8号芦澳路隧道斜井拌合站,发生一起机车维修过程中因安全防护措施缺失及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而引发的一般机械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建设与交通局、区总工会、海沧公安分局及嵩屿街道办等有关单位,成立了该事故评估小组,对事故报告中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和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一检查核实,开展事故整改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厦门**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由海沧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海沧区应急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人民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2021年8月8日,罚款已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

  2.厦门**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余**

  余**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力,未及时发现员工检维修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处理建议:由海沧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海沧区应急局依法对余**处于人民币**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2021年8月8日,罚款已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

  三、事故发生单位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厦门**机械有限公司为深刻吸取6.3事故教训,认真开展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强全员参与安全管理。主要采用主题巡查、交叉巡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对车间进行安全巡查,全员围绕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等开展互查互纠,实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一线,从而推动安全生产的落实与管理。期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0份,互查互纠事件10条,问题纠正执行10起,查出安全隐患10条,均整改到位。

  2.加强风险管控。一是灭火器安全。对现有灭火器进行检查,淘汰过期瓶及老化瓶,新购灭火器,保证车间灭火器的配备充足。二是液压千斤顶安全。对现有千斤顶进行检查,淘汰磨损老旧不合格的千斤顶,购置新的千斤顶。三是道路交通安全。针对性地对皮卡车驾驶员进行专项培训,教育驾驶员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疲劳驾车,要求驾驶员出车前应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对有问题车辆及时维修。四是岗位安全作业。组织员工对每一项维修工艺进行深入研讨,规范作业准则,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掌握自己所操作的机台性能。五是对后勤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药品急救箱配备不齐全,及时增补药品,确保日常作业过程中的应急急救之需。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设备操作规程、工伤事故的分析、危险作业安全、工伤管理安全、消防设施等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员工安全培训7场次。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明确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上墙,制定专项演练方案,便利员工熟悉,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人人知晓、全员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处置应急能力。

  5.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2021年6月-2022年6月全年涉及安全生产技改共完成7项,安全投入43500元。

  6.建全检修操作规程。一是对检修过程的风险进行分析,涉及各部件的维修、更换环节存在的风险,形成清单,制定对应举措。二是制定维修或更换大型部件的操作标准,夯实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7.坚持合法用工,为每位员工依法缴交社保,并补充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每人保障金额为50万),以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四、对事故发生单位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建议

  评估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该公司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公司要深刻吸取本起事故教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公司要深入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人防、物防、技防上下更大功夫,做实做细事故预防相关工作,从本质上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该事故暴露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较多薄弱环节,红线意识不强,公司要善于借事造势,要经常在内部教育培训会上对该事故进行剖析和警示,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氛围。

  五、评估结论

  经核查,海沧区石峰岩路61-8号芦澳路隧道斜井拌合站6·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基本落实。

  

 

海沧区石峰岩路61-8号芦澳路隧道斜井

拌合站6·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案事后工作评估小组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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