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应急〔2023〕5号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3 18:15
分享:

  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厦应急〔2019〕83号)有关要求,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打击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海沧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厦门市海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海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厦应急〔2019〕83号)有关要求,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打击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海沧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厦门市海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重要会议、政策文件精神,以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

  (二)统筹协调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

  (三)研究解决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制定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移送参考标准。通报查处、移送、办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情况,研究分析典型案例。

  (五)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现状、规律、特点,预测犯罪趋势,研究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漏洞和防范对策,提高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

  (六)研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七)研究指导督促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相关措施。

  (八)研究衔接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海沧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组成,必要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也可以作为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召集人由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动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联席会议;督促及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整理会议纪要,并报送各成员单位;负责联席会议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或其委托的联席会议成员主持,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各成员单位在遇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情形下,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或者按照领导指示,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临时会议。

  (三)会议主要研究、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听取各成员单位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讨论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四)会议可以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

  (五)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

  四、工作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要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和有关活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附件:厦门市海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