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18-01-01-2023-011
- 备注/文号:厦海安委〔2023〕1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1
- 内容概述:海沧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联发臻华府等3家单位重大事故隐患 摘牌销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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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海沧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联发臻华府等3家单位重大事故隐患 摘牌销案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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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联发臻华府等3家重大事故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请示》(厦海城管〔2023〕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闽安委〔2019〕2号)规定,同意对联发臻华府等3家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摘牌销案。
此复。
附件:海沧区重大事故隐患摘牌销案单位(个体户)名单
海沧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
海沧区重大事故隐患摘牌销案单位(个体户)名单
1.联发臻华府
2.杨龙国(个体户)
3.李文祥(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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