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18-01-01-2024-003
- 备注/文号:厦海应急〔2024〕1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9
- 内容概述:厦海应急〔2024〕12号 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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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市、区消安委《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行动,突出危化和工贸重点行业企业,化解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探索建立“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行业企业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我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积极贡献力量。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成立应急局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祖斌(区应急局局长 )
副组长:厉万祥(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各中队中队长、综合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负责人兼任,主要承担协调调度、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等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我区重点督促职责内监管的规上企业,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
2.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消防执法,函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单位主要领导加强内部管理等手段,强化单位自主管理。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3.强化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职责内危化、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2024年起,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健全统筹调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业务培训、督导问效等工作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拜天公”等闽南地区主要民俗节点之前及发生亡人、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开展火灾风险预警警示,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每年确定1至2个火灾风险突出的区域或单位,推动解决至少1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
4.聚焦重点内容。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厂中厂”“园中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进行排查,督促整改“三合一”,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保温和夹芯材料、室内充停电动自行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防盗网、广告牌,违规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堵塞疏散通道等隐患问题。
5.组织全面排查。发动应急综治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等“小场所”检查巡查,通过开展消地联合督导检查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督导服务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抄报移交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
6.优化检查方式。通过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通报行业系统内的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加大对火灾多发的企业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专家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
7.实施全链条监管。突出危化和工贸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要求,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健全电气焊作业等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8.统筹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的处置研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遗留问题项目的整改和解决。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9.严格执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打通“生命通道”、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
10.落实督办机制。根据区消安委办部署,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等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综合治理和督促整改力度,指导、督促落实整改责任。2024年底前推动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问题全部按期整改销案。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1.发动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2.强化信用监管。贯彻实施《福建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项。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3.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持续开展“畅通绿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督促监管劳动密集场等企业开展安全疏散应急预案演练。
(五)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4.提高消防物联感知能力。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力争2024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消防物联网感知系统率达到30%以上,2025年底达到50%以上,2026达到70%以上,五年内实现应接尽接,实现全区消防设施物联网感知能力的全覆盖。
(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15.强化专业培训。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具备开展相应工作能力水平。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方案和培训计划,提升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
16.强化行业培训。三年内,督促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参加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委托应急管理协会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7.普及安全常识。落实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相应建立宣传教育培训队伍。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用好安全文化体验馆、安全主题公园等资源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运用区级应急广播系统,打通火灾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18.加强警示教育。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组织人员到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19.培树先进典型。推广使用“消防志愿者”平台,鼓励参加消防志愿者,完善注册、培训和保障等制度;积极参加优秀志愿团队或个人评选,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尊崇消防职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定期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调研,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本局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结合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统筹,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与《厦门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加强示范引领。注重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工作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报区消安委。
抄送:海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
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