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12-01-01-2021-002
  • 备注/文号:厦海财〔2021〕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4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2020年度财政票据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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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2020年度财政票据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来源:海沧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0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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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强化非税收入监缴工作,根据《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票据稽查工作的通知》(厦海财〔2020〕81号)文件精神,海沧区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并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对随机抽取的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华中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小学、厦门市海沧区新绿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蓝月湾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妇幼保健院、厦门市石室禅院慈善会6家单位,进行了2020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被抽查的单位都较为重视此项工作,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在接受检查时能如实汇报实际情况,听取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1.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

  此次稽查的6家用票单位,主要领用《福建省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福建省厦门市政府非税收  入专用票据》《厦门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福建省厦门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等4种财政票据。财政票据管理基本规范,都能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能按规定领用、填开、核销及保管财政票据,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未及时核销财政票据及遗失财政票据等现象。

  2.非税收入管理和收缴情况

  此次稽查的单位中仅厦门市海沧区新绿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蓝月湾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存在非税收入,幼儿园开具的项目为保育费,妇幼保健院开具项目为医疗门诊收费。这三家单位实际收费在文件规定范围内,其非税收入均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单位在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财政票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根据《厦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厦财综〔2012〕22号)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需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检查中发现,台账制度设立不够完善,大多单位实施“以表代账”。

  2.未及时核销财政票据

  根据《厦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厦财综〔2012〕22号)规定:财政票据按季度核销,教育机构按每半核销一次,年度用票量少于200份的单位可按年度核销。大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或只是临时进行补核销。

  3.财政票据遗失

  根据《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印制企业、用票单位应当建立财政票据专用仓库或者专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到分类存放,干净整齐。存放财政票据的专用仓库或者专柜,应当符合保密、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要求,确保财政票据安全存放。遗失财政票据或《财政票据领用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财政票据或《财政票据领用证》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在当地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声明作废。有1家单位遗失1份《厦门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票据》,未按规定及时进行遗失票据处理。

  以上问题,已通知各单位进行整改,特此通报。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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