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对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E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海沧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2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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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卢清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商业保险防范大病风险的建议 ”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救助难题,我区民政局在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社会救助社会化服务新方式,采取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继续开展全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2021年度全民大病医疗保险投入金额500万元,经过公开招投标,凡海沧户籍居民在保险期内,起付线为1万元,救助比例为40%,救助封顶线20万元;民政对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80岁以上老人)实行零起付线,自付合理医药费给予50%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限额为20万元。

  此外,政法委每年投入200万元为海沧区辖区内的户籍家庭户和福建省公安治安管理系统中登记在册的信息状态为有效的流动人口购买综治保险。计生协会每年投入630万元为海沧区符合计划生育的户籍人员购买海沧区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卫健局每年投入137.9万元为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二、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2020年11月福建银保监局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动全区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更好满足群众的风险保障需求,使人民群众共享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杨文

  联 系 人:杨绍莉

  联系电话: 6895091、15160047094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办,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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