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5-10-04-2021-002
- 备注/文号:厦海发综〔2021〕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8
- 内容概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海沧区本级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后,国家、省、市有权机关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其相应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海沧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