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1-036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1〕84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0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1年10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 合同履约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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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等工作,现将2021年10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10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1〕3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1〕23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海沧半导体产业基地项目等20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管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的项目部未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厦门市胜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海沧区H2019P04地块装修工程等。
(2)部分项目检查当天项目部备案人员未到岗,也未在“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如: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三贸(厦门)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二号厂房项目,检查当天质量员杨少明,安全员洪赞,试验员陈剑未到岗且未登录“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
(3)部分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未及时在“项目监管系统”上报审。如: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硬质合金工业园(一期)--高性能工具基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等。
(4)个别项目检查当天项目部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2/3。如: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三贸(厦门)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二号厂房项目,项目部备案10人,检查当天实到5人,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梁柱节点位置加密箍箍筋数量设置不足。如:福建洋衡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华洋顺工贸有限公司海沧厂等。
(2)部分项目电缆桥架未采取接地措施。如: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H2017P03地块等。
(3)部分项目同条件混凝土试块未留置在构件附近养护。如: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辽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海嘉面粉有限公司新建60万吨/年小麦加工线项目-第一标段项目等。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部分项目落地式脚手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如:厦门市亨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的鹏威(厦门)工业有限公司5号厂房拆除重建项目等。
(2)部分项目的预留洞口、楼梯临边、污水井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如: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厦门兴鼎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孚安北路、后祥西路及祥露路市政工程等。
(3)部分项目临时用电设备未配备末级箱。如: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东区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超精密集成电路柔性载板基材及相关模组设计、研发及生产项目等。
4.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的临时设施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或者灭火器失效未及时更换。如:厦门万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鼓浪湾酒店附楼改造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和《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质安部分修订版)》的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
1.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22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22份。
2.对21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22.09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122.09分;对21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13.9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113.9分,对三贸(厦门)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二号厂房项目的施工单位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对三贸(厦门)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二号厂房项目的监理单位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10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污染管理导则(试行)》、《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抓好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文明施工及扬尘整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1〕24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厦门当盛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等3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明确,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隐患。2021年10月15日,市容考评中心对我区建筑工地考评,其中厦门厦钨新能源年处理80万方废水项目及能源新材料产业化孵化基地二期-厦门厦钨新能源年处理80万方废水项目考评成绩83分,新垵正顺公寓76分。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裸露土方未采取覆盖措施。如: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当盛新材料产业园等。
2.部分项目主干道未硬化,未定期洒水湿润。如: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天禹城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三、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监督检查
10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要求,对新垵正顺公寓幕墙工程(施工)工程等25个项目进行合同履约评价,其中房建项目21个、市政项目4个;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和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等。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的施工企业未在上季度末最后十五日内网上填报施工合同履约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如:莱尔斯特(厦门)股份公司施工的新垵正顺公寓幕墙工程(施工)等。
2.部分项目的施工企业未在一个月内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厦门万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鼓浪湾酒店附楼改造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对其中7个项目的责任主体共记69分。
附件:1.2021年10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1年10月份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1年10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