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2-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0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落实2022年春节期间区管建设项目不停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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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区管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区质安站、各区管建设项目参建(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我区《关于做好2022 年春节期间留工稳岗暖心惠企工作的通知》(厦海委办〔2021〕35 号)的精神,为树立典型鼓励区管工程早复工,区建交局研究决定对2022年春节期间不停工的区管建设项目进行分类表扬,现通知如下:
一、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早复工
对不停工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春节期间(1 月31日-2 月6 日)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 人以上(含)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其中,不停工期间完成投资500 万元以上(含)的上述项目,将由我局提请区政府对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不停工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于2022 年3月4日前将《不停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及其证明材料报送项目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区质安站,联系人:陈帅,电话:0592-6809290。
(二)区质安站审核后汇总报区建交局统一给予通报表扬。
(三)不停工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不停工期间工地实名制考勤记录;
2.不停工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
3.不停工期间每天点工、工作量签证记录;
4.不停工期间产值超过500万的,还需提供完成工程量清单;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三、其他要求
1.如发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防疫责任事故的项目一律取消奖励激励。
2.项目参建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表扬的,一经查实,将视情况给予撤销表扬、记入不良行为、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等处理。
3.市建设局已经表扬过的,区建交局不再重复表扬。
附件:海沧区不停工项目申报表。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