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2-014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2〕3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1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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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局各科室、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2〕22号)以及市建设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厦建工〔2022〕54号)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区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房建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重点检查正本清源改造工程、农村污水改造工程、地下暗挖、综合管廊、地下管道等。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
三、检查重点
(一)有限空间作业“五项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现场人员(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培训和实施情况。
(三)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应急演练等落实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至6月25日)
区管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农村污水改造工程项目,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对照《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检查表》(详见附件1),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在6 月26日前向区质安站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二)监督检查(6月26日至7月10日)
局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检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隐患整改、制度完善等情况,督促各参建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吸取事故教训。近日来我市已发生过相关事故,暴露出作业单位未落实安全责任,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等问题。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二)严禁违规作业。区质安站要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原则,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该停工的停工、该通报的通报,对违规作业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教培训。局各科室要结合安全月活动,督促区管在建施工单位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五项制度”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培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宣教,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做好总结通报。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形成有限空间作业监管措施,我局将汇总房建市政工程、农村污水改造工程项目专项检查情况,形成通报。
区质安站于7月12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及汇总表书面报告我局,汇总表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 1.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检查
2.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