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3-007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3〕2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4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2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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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3年2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2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1〕3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厦建工〔2022〕58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正屋(厦门)电子有限公司新建4#厂房及5#宿舍项目等38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管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的项目部个别备案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如: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厦门长庚医院护理院扩建工程,抽查第7次至第11次监理工地例会纪要及签到表,发现安全员王亮均未在签到表上签到,且安全员王亮本次检查未到岗,判定其不在岗履职。
(2)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施工前未在一体化系统上填报。如: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封装基板及高端HDI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闽DB-T12501塔吊危大工程未在系统上填报。
(3)个别项目危大工程未按要求验收。如: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项目,2#车间17层、屋面层外脚手架检查表等资料,查无施工和监理单位外架验收记录。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经回弹取芯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混凝土主要受力构件强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现象。如:宏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吉顺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CPAP睡眠呼吸机项目,5-3/5-H四层柱梁节点现龄期混凝土强度推定值31.2MPa小于设计强度值40MPa。
(2)部分项目楼梯梯板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如:福建东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正屋(厦门)电子有限公司新建4#厂房及5#宿舍项目等。
(3)部分项目梁柱节点位置箍筋数量设置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中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文圃山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等。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部分项目临时用电设备未配备末级箱。如: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理的新型能源用薄膜电容器技改四期项目等。
(2)部分项目外架的连墙件未按要求设置。如:厦门市新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哈尔滨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迈动体育扩建健身器材先进生产线项目等。
(3)部分项目落地式脚手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如:福建星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中远海运港口厦门海沧供应链项目等。
(4)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做好临边防护等措施。如: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个人肺功能监测仪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及《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的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38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37份,发出《责令改正(局部停工)通知单》1份。
2.动态记分:对38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285.06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285.06分;对37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216.9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216.9分。
3.信用监管记录:(1)对CPAP睡眠呼吸机项目的施工单位:宏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吉顺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2)对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的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3)对厦门长庚医院护理院扩建工程的施工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2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污染管理导则(试行)》《厦门市建设局文明城市创建再督导再检查工作方案》(厦建物〔2022〕27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属国有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要求,对新型能源用薄膜电容器技改四期等4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明确,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隐患。2023年2月16日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对我区建筑工地考评,其中养生堂厦门万泰诊断基地建设项目考评成绩86分,新阳西幼儿园项目考评成绩77分。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箱及宣传栏。如:厦门集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汽智达(洛阳)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硬质合金工业园(一期)----高性能工具基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倒班宿舍及配套工程等。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如:厦门市精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精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的宏发海沧工业园(信号继电器厂房二)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根据我局《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重新印发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1〕88号),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2.信用监管记录: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重新印发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1〕8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新阳西幼儿园代建单位: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海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
3.通报表扬: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重新印发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1〕8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养生堂厦门万泰诊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科建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4档次一次。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诚信履约,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各方主体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并实施评价。2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办法》(厦建筑〔2021〕139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正屋(厦门)电子有限公司新建4#厂房及5#宿舍项目等共37个项目的合同履约评价。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拨付、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管理以及维权信息公示等方面进行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工人的合同未上传至省级实名制系统。如:福建星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中远海运港口厦门海沧供应链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对3个项目共记6分。
附件:1.2023年2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3年2月份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3年3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