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3-011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3〕4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4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3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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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3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建交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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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3年3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3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1〕3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厦建工〔2022〕58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恒坤精密工业项目二期等43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管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的项目部个别备案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如: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三贸(厦门)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二号厂房,安全员洪赞长期不在岗履职。

  (2)部分项目的进场材料未及时在一体化系统上填报。如:厦门市精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宏发海沧工业园(中心立体库、自动化设备厂房)项目。

  (3)部分项目的监理单位编制的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流于形式,内容较为简单。如: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诚展光学眼镜生产线扩建项目,发现深基坑监理细则编制未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流于形式。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混凝土基层厚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监理的鼎山北路(西段)道路工程等。

  (2)部分项目同条件试块未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附近养护。如: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汽智达(洛阳)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硬质合金工业园(一期)——高性能工具基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矿用合金车间及物流中心工程等。

  (3)个别项目增设的钢结构楼梯梯柱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如:福建澄澈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福建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缔梵娱乐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等。

  (4)个别项目的开发商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不积极,导致小区出现反复投诉、群体投诉,造成不良影响。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部分项目临时用电设备未配备末级箱。如:浙江中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中通快递集团(厦门)智慧物流产业园等。

  (2)部分项目外架的连墙件未按要求设置。如:福建东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H2013Y34-G地块厂房及配套工程等。

  (3)部分项目落地式脚手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如:厦门海沧城建绿色产业有限公司施工、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东孚瓶装燃气供应站项目等。

  (4)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做好临边防护等措施。如: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家庭A1C仪项目工程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及《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的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40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40份。

  2.动态记分:对40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272.66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272.66分;对39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203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203分。

  3.信用监管记录:(1)对厦门华忻电气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工程的监理单位:厦门正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2)对厦门四合微电子PLP生产线项目的施工单位:广东粤标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3)对三贸(厦门)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二号厂房的施工单位: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4)对厦门缔梵娱乐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福建澄澈建设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对监理单位:福建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5)对芯群集成电路海沧厂房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广东粤标建设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6)对海沧区H2019P04地块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融铭创鼎置业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3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污染管理导则(试行)》《厦门市建设局文明城市创建再督导再检查工作方案》(厦建物〔2022〕27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属国有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海沧佰明科技产业园等5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明确,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隐患。2023年3月9日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对我区建筑工地考评,其中星景湾公司生产基地项目考评成绩88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项目考评成绩78分。2023年3月16日,我局对沧江会展片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巡查,发现较多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影响市容市貌。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大门处洗车台沟槽底部未及时清理。如:厦门润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诚展光学眼镜生产线扩建项目等。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主干道泥土污染,未及时清理。如:福建东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天咨伟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华德康电动车项目改扩建工程-C号厂房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2.信用监管记录: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相关规定。(1)决定对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单位: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2)决定对沧江会展片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的代建单位:厦门海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海峡华城建设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

  3.通报表扬: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星景湾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市海沧星景湾工贸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佳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则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4档次一次。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诚信履约,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各方主体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并实施评价。3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办法》(厦建筑〔2021〕139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正屋(厦门)电子有限公司新建4#厂房及5#宿舍项目等共37个项目的合同履约评价。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拨付、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管理以及维权信息公示等方面进行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维权告示牌内容不符合要求。如:厦门立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恒坤精密工业项目二期等。

  2.部分项目劳务作业人员未通过工资专户及时发放工资。如:厦门市精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宏发海沧工业园(中心立体库、自动化设备厂房)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责令整改: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对6个项目共记11分。

  附件:1.2023年3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项目存在

  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3年3月份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

  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3年3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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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建设局、市环委办、海投集团、城建集团、海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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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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