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3-020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3〕7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2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7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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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7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建交局 发布时间:2023-09-0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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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海建交〔2023〕71号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7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3年7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7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3〕28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3〕48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沧区房建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建安专委〔2023〕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厦门狄耐克产业园二次装修(1#楼4-7层)等15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管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检查当天到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的2/3。如:厦门正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华忻电气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备案4人,检查当天仅总监林丽云在岗,在岗人数不满足2/3的要求。

  (2)部分项目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如:①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家庭A1C仪项目,项目经理田四林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②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个人肺功能监测仪项目,项目经理庄渊龙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沥青面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如:福建省埕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东区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临港新城二期配套道路工程(B 地块)等。

  (2)部分项目主要结构构件存在严重的质量外观缺陷。如:中建海峡(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沧佰明科技产业园等。

  (3)部分项目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结构相应处。如:福建凡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欧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工程二期边坡支护工程等。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项目深基槽支护未按论证后的方案实施。如: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海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海景西三路(海景北二路—海景北路)、海景北路(海景西二路—海景西三路)。

  (2)个别项目塔式起重机附着点、自由端高度与论证后方案不符。如: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厦门市正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安装的个人肺功能监测仪项目,现场附着点高度为41米,自由端高度27.22米,与专家论证方案“附着点高度43.4米,自由端高度24.82米”不符

  (3)部分项目落地式脚手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如:福建东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福建天咨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华德康电动车项目改扩建工程-C号厂房等。

  (4)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做好临边防护等措施。如:厦门市新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哈尔滨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迈动体育扩建健身器材先进生产线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19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19份。

  2.动态记分:对15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06.86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106.86分;对15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83.9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83.9分。

  3.信用监管记录:(1)对厦门华忻电气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工程的监理单位厦门市能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两次。(2)对海景西三路(海景北二路—海景北路)、海景北路(海景西二路—海景西三路)项目的施工单位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海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3)对家庭A1C仪项目的施工单位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4)对个人肺功能监测仪项目的施工单位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监理单位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机一体化单位厦门市正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5)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及我局专题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永信花园小区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海沧征地拆迁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施工单位中宸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凯第建筑工程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7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厦门兴国道金属构件制作项目(二期)项目等5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明确,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隐患。2023年7月19日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对我区建筑工地考评,其中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工程考评成绩88分,星景湾公司生产基地项目考评成绩85分。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围挡破损,未及时修复。如:厦门市新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省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兴国道金属构件制作项目(二期)等。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裸露土堆未采取覆盖措施。如: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海沧龙鑫仓储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2.通报表扬:决定对(1)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工程的建设单位厦门海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海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4档次一次。(2)星景湾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市海沧星景湾工贸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佳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则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4档次一次。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做好诚信履约工作。7月份,我局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厦门狄耐克产业园二次装修(1#楼4-7层)等共16个项目的合同履约评价。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拨付、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管理以及维权信息公示等方面进行评价。检查情况较好,未发现记分问题。

  四、检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及《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建设工程检测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3〕22号)等规定,我局严抓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检测保质量底线的作用。(一)七月份我区新开工7个项目均能按照要求选择无相关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检测单位,并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检测。(二)七月份共对7个项目的桩基检测现场进行抽查,发现2个典型问题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由福建省方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力品药业创新制剂国际化总部建设项目,发生一起移动式起重机械吊臂损坏事件,经我局现场检查发现项目存在:1.参建各方对移动式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的不足,各方未按要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建设、监理、施工、检测等四方);2.检测单位的吊装信号司索工未配备有效证件,检测安装过程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此事件,我局质安站对该项目参建单位和检测单位进行约谈。

  附件:1.2023年7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项目存在

  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3年7月份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

  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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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建设局、市环委办、海投集团、城建集团、海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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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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