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3-024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3〕7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8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8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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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海建交〔2023〕76号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8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3年8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8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3〕28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3〕48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沧区房建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建安专委〔2023〕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硬质合金工业园(一期)----高性能工具基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倒班宿舍及配套工程等48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管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检查当天到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的2/3。如:苏州艾尔泰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的欧陆分析检验检测(厦门)有限公司食品医药检测技术研发平台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备案8人,实到3人,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员中应在岗人数的2/3。
(2)部分项目的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未到场参加路基分部验收。如:厦门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海裕路(沧虹路-马青路)提升改造工程。
(3)部分项目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如:中建远星(福建)发展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星星工艺品有限公司南地块二期扩建项目,抽查塔吊安拆的监理实施细则,发现未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等制定安全监理方法、措施,认定为监理单位未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个别项目的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福建省筑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华师大海沧附属中学四期-初中教学楼及操场工程。
(2)部分项目主要结构构件存在严重的质量外观缺陷。如:江苏美杰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漳州如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正利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项目等。
(3)部分项目梁柱节点处箍筋数量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的通士达海沧工业园区提升改造建设轻工视讯产业园项目等。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项目的深基坑未按方案要求进行监测。如: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测的华夏电力嵩屿厂区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
(2)个别项目的起重机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如: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施工升降机(备案编号:闽DO-S00411)存在问题:地下室回撑(地下室负一层,盘扣架)局部扫地杆、斜杆拆除。
(3)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做好临边防护等措施。如:厦门集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汽智达(洛阳)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硬质合金工业园(一期)----高性能工具基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倒班宿舍及配套工程等。
4.文明施工
个别项目施工现场大量裸土未覆盖,围挡噴淋未设置,雾炮配置数量不足或损坏或未投入使用。如: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华夏电力嵩屿厂区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45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44份,发出《责令改正(局部停工)通知单》1份。
2.动态记分:对45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270.18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270.18分;对44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206.3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206.3分。
3.信用监管记录:(1)对欧陆分析检验检测(厦门)有限公司食品医药检测技术研发平台项目的施工单位苏州艾尔泰克技术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2)对华师大海沧附属中学四期-初中教学楼及操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福建省筑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3)对厦门宝晨半导体照明灯具及配套设施项目的监理单位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4)对华夏电力嵩屿厂区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5)对海裕路(沧虹路-马青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厦门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6)对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的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监理单位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8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厦门正利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等5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明确,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隐患。2023年8月8日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对我区建筑工地考评,其中宝太生物POCT产业园建设项目(A地块)考评成绩86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考评成绩78分。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外架安全网脏污,未及时清理更换。如:浙江中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中通快递集团(厦门)智慧物流产业园等。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如: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福建天映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智能管理集成系统项目
(厦门人水科技有限公司)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2.通报表扬:决定对宝太生物POCT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恒晟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4档次一次。
3.信用监管记录:决定对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的建设单位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做好诚信履约工作。8月份,我局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厦门正利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等共47个项目的合同履约评价。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拨付、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管理以及维权信息公示等方面进行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劳务作业人员纸质合同与省实名制系统登记信息不相符。如:厦门润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诚展光学眼镜生产线扩建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对6个项目共记8分。
四、检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及《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建设工程检测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3〕22号)等规定,我局严抓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检测保质量底线的作用。(一)八月份我区新开工11个项目均能按照要求选择无相关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检测单位,并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检测。(二)八月份共对5个项目的桩基检测现场进行抽查,发现2个典型问题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由厦门圭鑫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厦门兴国道金属构件制作项目(二期)项目,经我局现场检查发现项目存在:1、静载检测现场试块堆载高度大于6m,而检测活动房与试块堆载的距离仅3.8m,不符合规范要求;2.桩基检测报告数据填写错误。
附件:1.2023年8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项目存在
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3年8月份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
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3年8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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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建设局、市环委办、海投集团、城建集团、海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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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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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