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3-02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9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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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海建交〔2023〕80号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2023年9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3年9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9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3〕28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3〕48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沧区房建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建安专委〔2023〕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厦门狄耐克产业园二次装修(1#楼 1 层)等23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管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检查当天到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的2/3。如:厦门则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星景湾公司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监理部备案4人,实到2人,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员中应在岗人数的2/3。
(2)部分项目主要的备案人员对施工现场情况不了解。如:厦门市艺述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孚祥路(东孚东二路-后祥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张伟聪、安全员邱绿源对现场的主要状况不了解。
(3)部分项目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如:厦门正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德彦纸业(厦门)有限公司原料2#车间项目,抽查钢结构吊装安全监理细则,发现细则内容中吊装设备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细则内容为塔吊,现场实际为汽车吊)。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沥青面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如:厦门鹭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的海裕路(沧虹路-马青路)提升改造工程等。
(2)部分项目梁柱节点处箍筋数量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长庚医院护理院扩建工程等。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做好临边防护等措施。如: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厦门海沧古楼加油站等。
(2)部分项目外脚手架连墙件缺失。如: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华中师大海沧附属小学三期项目等。
(3)部分项目移动配电箱出线未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如:恒晟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宝太生物POCT产业园建设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23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23份。
2.动态记分:对23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46.57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146.57分;对23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44.7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144.7分。
3.信用监管记录:(1)对星景湾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的监理单位厦门则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2)对德彦纸业(厦门)有限公司原料2#车间项目的监理单位厦门正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9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对中航太克智能工业园等6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明确,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隐患。2023年9月19日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对我区建筑工地考评,其中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考评成绩88分,迈动体育扩建健身器材先进生产线项目考评成绩77分。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提升空气质量第三十三次督查情况的通报》文件,海沧区管工地法拉电子南海路厂区项目、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封装基板及高端HDI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扬尘污染隐患等级为严重。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垃圾分类箱脏污,未及时清理。如:福建天映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翔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鑫汇源3号厂房等。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主干道脏污,未及时清理。如:厦门万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中航太克智能工业园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2.通报表扬:决定对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城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4档次一次。
3.信用监管记录:决定对(1)迈动体育扩建健身器材先进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市迈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市新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哈尔滨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2)法拉电子南海路厂区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3)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封装基板及高端HDI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单位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做好诚信履约工作。9月份,我局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厦门狄耐克产业园二次装修(1#楼1层)等共23个项目的合同履约评价。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拨付、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管理以及维权信息公示等方面进行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劳务作业人员纸质合同与省实名制系统登记信息不相符。如: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厦门长庚医院护理院扩建工程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 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对2个项目共记6分。
四、检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及《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建设工程检测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3〕22号)等规定,我局严抓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检测保质量底线的作用。九月份我区新开工6个项目均能按照要求选择无相关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检测单位,并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检测。我局共抽查6个项目的桩基检测,现场发现4个典型问题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由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厦门德驰物流中心仓库及附属工程项目,经我局现场检查发现:1.高应变仪器中加速度和应变传感器灵敏度系数与检定证书不一致。2.高应变传感器测点安装位置桩顶仅0.85m,小于2D要求(D=500)。3.应变传感器与加速度传感器水平距离100mm,大于规范80mm的要求。另由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福建盛迪高端原料药基 地项目,经我局现场检查发现:现场使用非弹性变形的基准梁。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基桩检测质量监管,加大检查抽查力度,严肃查处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
附件:1.2023年9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项目存在
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3年9月份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
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3年9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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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建设局、市环委办、海投集团、城建集团、海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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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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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