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4-011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4〕9号
- 发布机构: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2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2024年5月份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扬尘防治、合同履约及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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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管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检测质量及建筑起重机械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4年5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5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闽建〔2023〕11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3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7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8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近期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22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专题行动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23号)等文件规定,对厦门欧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工程二期项目等31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检查情况主要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个别项目检查当天到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的2/3。如:江苏美杰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的厦门正利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项目,备案10人,检查时实到6人,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2)个别项目主要备案人员对施工现场情况不了解,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如:深圳市坐标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山边洪邻里中心CD栋4至10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安全员陈芳萍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
(3)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未建立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未与检测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书面确认安全责任。如:厦门长庚医院有限公司建设的厦门长庚医院护理院扩建工程等。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的地下室外墙存在渗漏水现象。如:福建省城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力品药业创新制剂国际化总部建设项目,B#楼地下室B-2~B-3/B-A轴外墙存在一处渗漏水。
(2)部分项目的混凝土构件存在严重质量外观缺陷。如:中建三局(福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市海沧区第二社会福利中心(原霞光养老院),2-1#楼一层2-4交2-N一层柱柱脚有一处长度超过10cm的蜂窝严重外观质量缺陷。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项目深基坑的侧壁出现漏水、流土,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的现象,且未及时处理。如:福建省泷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钟山外口公寓项目。
(2)部分项目的临时用电设备未按要求配备专用开关箱。如:厦门泰睿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汽智达(洛阳)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硬质合金工业园(一期)——高性能工具基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等。
(3)部分项目外架边缘与主体结构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如:福建省中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厦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打印设备及其结构件制造(扩建改造)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31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31份。
2.动态记分:对31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32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132分;对31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76.2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76.2分。
3.信用监管记录:(1)对钟山外口公寓项目的施工单位福建省泷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工程质量管理类)1次,对监理单位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工程质量管理类)1次。(2)对厦门正利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项目的施工单位江苏美杰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社会责任类)1次。(3)对山边洪邻里中心CD栋4至10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深圳市坐标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社会责任类)1次。(4)对福建盛迪高端原料药基地土建工程的施工单位江苏瑞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社会责任类)1次。(5)对东盈公司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厦门市新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隆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1次(6)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沧东孚CPAP睡眠呼吸机项目“7•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对施工单位宏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3档(安全生产管理)1次,对监理单位厦门吉顺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安全生产管理)1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5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等文件规定,对法拉电子南海路厂区项目等3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文明城市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明确,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隐患。巡查情况主要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的施工现场裸土未采取覆盖措施。如: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法拉电子南海路厂区项目等。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如:福建东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思成(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明达7#8#中转仓库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标段)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2.通报表扬:根据《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5月份扬尘防治考评情况的通报》,(1)对考评成绩为87分的厦门欧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欧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厦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4档次一次。(2)对考评成绩为86分的养生堂厦门万泰诊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4档次一次。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做好诚信履约工作。5月份,我局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厦门欧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工程二期项目等33个项目的合同履约评价。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拨付、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管理以及维权信息公示等方面进行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管理人员与省实名制系统上信息不一致。如:福建广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厦门瑞铠彩印纸制品厂扩建工程等。
(二)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对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封装基板及高端 HDI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深化生产工艺机电安装及洁净厂房工程等3个项目共记6分。
四、检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及《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3号)等规定,我局严抓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检测保质量底线的作用。
5月份我区新开工6个项目均能按照要求选择无相关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检测单位,并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检测。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将检测费用纳入工程概预算并单独支列;部分见证送检、现场检测未举牌拍照,未留存影像记录。
5月份我局共抽查4个项目的基桩检测,未发现项目存在违反检测管理规定的问题。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公布对部分地区开展基桩检测监督复核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福建上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我区承揽基桩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项目开展差异化管理,现场抽查检测行为6次,发现1个典型问题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由福建上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的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东屿校区,经我局现场检查发现静载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报告中桩基持力层情况与实际施工持力层情况不符。以上问题已责令企业完成整改。
五、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专题行动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23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部署会,对区管在建项目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紧盯“安拆”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切实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全覆盖检查辖区内注册的3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发现厦门鑫长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存在未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开展2024年度应急救援演练的问题,记分0.2分。
2.对区管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37个次,检查情况主要如下:
(1)部分项目存在附墙离墙距离与施工方案信息不一致的现象。如: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长庚医院护理院扩建工程,塔式起重机(闽DO-T00429):现场附墙离墙距离与施工方案信息不一致,附墙杆无相关计算书,且未经厂家确认或专家论证。
(2)部分项目存在监控摄像设置不正确的现象。如中建三局(福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市海沧区第二社会福利中心(原霞光养老院),施工升降机(闽DO-S00828):右笼一处监控角度设置不正确,未对准司机驾驶位。
(3)部分项目存在司机在驾驶室内吸烟的现象。如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当盛新材料产业园,塔式起重机(闽DF-T14610):驾驶室存放打火机,司机有抽烟现象。
3.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问题,通过一体化平台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37份。于省一体化平台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21份,于市一体化平台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16份,检查发现问题共164条。
(2)动态记分:对4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4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4分;对4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3.2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3.2分。
附件:1.2024年5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项目存在
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4年5月份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
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4年5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4.建筑起重机械检查问题汇总表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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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住房和建设局、市环委办,海投集团、城建集团、海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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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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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