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4-01-01-2024-017
- 备注/文号:厦海建交〔2024〕58号
- 发布机构: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6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2024年11月份区管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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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2024年11月份区管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沧区管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扬尘防治巡查、合同履约、检测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2024年11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
11月份,我局根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闽建〔2023〕11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3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7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8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近期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22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专题行动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23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高处作业专题行动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36号)等文件规定,对靠普-东方(厦门)叉车属具有限公司厂房扩建等38个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主体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安全常见问题和市容提升与环境整治的专项治理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检查情况主要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的项目部未按要求开展旬自查,如:福建天映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特宝生物创新药物生产改扩项目,检查发现10月中旬项目部自查汇总记录中照片与企业检查照片一样,实际检查时间不同,判定项目部未按要求开展自查。
(2)部分项目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已组织验收,但未对混凝土实体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如: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百事联电子元器件产品建设项目,检查发现3#倒班宿舍楼一至三层主体结构分部已验收,但未能提供混凝土实体氯离子含量检测报告。
2.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11月份我局委托监督检测共108次,其中钢筋原材抽测24组、钢筋机械连接10组、钢筋电渣压力焊5组、混凝土构件回弹检测48次、路面取芯检测11次、灌砂法检测压实度6次、钢筋电弧焊3次、混凝土钻芯1次,发现1次电渣压力焊检测不合格,其他检测结果均合格。
(2)部分项目梁柱节点位置箍筋数量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厦门市精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宏发海沧临港工业园,检查发现C厂房一层8~9轴交D轴、8~9轴交C轴框架梁加密区(1200mm)内箍筋设置不满足要求(设计13个,现场12个)。
(3)部分项目的混凝土构件存在严重质量外观缺陷。如:厦门霖森辰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韦康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江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抽查发现1号楼(体育馆综合楼)四层4轴交A轴柱、5轴交A轴柱、6轴交A轴柱等三根柱中部(标高19.200m处)均存在单边长度约900mm的混凝土蜂窝严重外观质量缺陷。
3.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部分项目外脚手架立杆存在悬空未落地的现象。如: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百事联电子元器件产品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发现3#倒班宿舍楼作业脚手架首步3-C~3-D交3-10轴有一处架体立杆悬空。
(2)部分项目的用电设备未按要求配备专用开关箱。如:福建天映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快乐番薯食品智能科技产业园,检查发现1#厂房2区二层梁板有一台手持电动工具未配置开关箱(使用简易拖线板)。
(3)部分项目的临边防护设置不到位。如: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H2023P02地块,检查发现5#楼十层5-9到5-10交5-R到5-M轴有1处爬升脚手架与墙体间隙达到200mm未采取防护措施。
4.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围挡缺失,现场裸露土堆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如:厦门市精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宏发海沧临港工业园,现场检查发现项目一期、二期相邻但未采取分隔措施,且二期场地裸土面积较大但未采取降尘措施(存在多家施工单位)。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38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38份。
2.动态记分:对38位项目经理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80分,对相应施工企业记180分;对36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记分共计118.5分,对相应监理企业记118.5分。
3.通报表扬:(1)2024年11月19日,我局组织海沧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工地消防安全讲座,故对协办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新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记入信用监管行为C4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2)2024年11月29日,我局组织全区建设工程项目到海沧区H2023P02地块项目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观摩,故对承办单位厦门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记入信用监管行为C4档(工程质量管理)一次,对协办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记入信用监管行为C4档(工程质量管理)一次。
二、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
11月份,我局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管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厦海建交〔2023〕17号)等文件规定,对钟山外口公寓等4个工地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责任主体行为、文明施工措施情况、扬尘防治落实情况、围挡公益广告张挂情况,发现多数工地能按照相关标准,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合理使用各类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文明城市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力争保持良好的工地市容环境,但仍有部分工地责任意识不明确,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检查情况主要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的扬尘方案编制依据未及时更新。如:福建省泷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钟山外口公寓等。
2.部分项目施工主干道积尘严重,未及时清理。如: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福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百事联电子元器件产品建设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1.责令整改:决定对存在建筑废土污染和扬尘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2.信用监管记录:根据《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9月份扬尘防治考评情况的通报》,对考评成绩为80分的法拉电子南海路厂区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6档(文明施工管理)一次。
3.通报表扬:根据《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9月份扬尘防治考评情况的通报》及《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11月份扬尘防治考评情况的通报》,(1)对考评成绩为88分的厦门欧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欧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厦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入信用监管行为C4档(文明施工管理)一次。(2)对考评成绩为87分的厦门当盛新材料产业园的建设单位厦门当盛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入信用监管行为C4档(文明施工管理)一次。(3)对考评成绩为88分的宏发海沧工业园(电力继电器厂房六、综合楼)项目-电力继电器厂房六的建设单位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市精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记入信用监管行为C4档(文明施工管理)一次。(4)对考评成绩为85分的东屿西路南段道路工程的代建单位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洋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海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记入信用监管行为C4档(文明施工管理)一次。
三、合同履约评价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促进参建各方做好诚信履约工作。11月份,我局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靠普-东方(厦门)叉车属具有限公司厂房扩建等38个项目的合同履约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参建单位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部分受检项目责任主体对合同履约工作重视不够。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管理人员与省实名制系统上信息不一致。如:福建天映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特宝生物创新药物生产改扩项目等。
(二)处理意见
1.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省市有关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对存在违反管理条例或合同履约保障问题较突出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等处理,共记13.5分。
四、检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闽建建〔2023〕1号)及《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3号)等规定,我局严抓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充分发挥工程检测保质量底线的作用。
11月份我区新开工12个项目均能按照要求选择无相关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检测单位,并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检测。检测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牵头制定项目检测方案,施工单位未参与制订检测方案。
11月份我局共抽查7个项目的基桩检测,未发现项目存在违反检测管理规定的问题。11月份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区承揽的项目开展差异化管理,现场抽查检测行为5次,未发现项目存在违反检测管理规定的问题。
附件:1.2024年11月份海沧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2.2024年11月份海沧区建设工程建筑废土处置和扬尘防治巡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3.2024年11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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